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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人生活的範圍局限於家庭或單一地區,除非發生重大變化,社會結構與人們的地位,不可能發生巨大改變。個人在社會中的地位在未出生前就已經決定,貴族成員的子女可享有特權,在特定法律保護下平步青雲,繼續擁有社會中崇高地位;而一般庶民只有隨著年齡與財富的變化,變換他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。
每一個社會公民在發言或公民議題作決定時,必需先確定自身立場與地位,是貴族、是資本家、或是平民,是「公親」還是「事主」,議題本身對個人或後代子孫的影響,先秤一下自身的分量有多重,足不足夠三两三,夠不夠格上涼山。
「刑不上大夫,禮不下庶人」,在上位者犯法,並非一般庶民可以干預,也毋需一般民衆争辯,是無罪或脫罪,是有罪論定或無罪認定、或法因人設罪標準不同,問題在於敢不敢公開審判,讓所有證據或疑點公諸於民。
人一生下來就必需接受政治統治,在嚴密的行政管理體系中,逃避政治,不如多瞭解政治,瞭解自身地位與權益。在紛擾的政治環境中,在媒體造假偏頗的時代,深入瞭解誰在說謊,誰在偽善,誰又在替一般庶民謀福利,求公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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